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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适用反致的原因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
适用
法立法为何不采纳
反致
制度
答:
第一,
适用反致制度可能导致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
,我国对待这个问题应该是尽量减少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第二,适用反致
很有可能导致法律适用过程中的恶性循环
,如果适用反致,这方面的限制法规就必须出台,可能这方面时机还不成熟 第三,反致会对法律之确定性可预见性造成一定的挑战,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公民普...
介绍我国立法对
反致
制度的相关规定
答:
我国在立法中没有对
反致
问题作明确的规定,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的规定及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通则》有关法律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第8章的规定来确定应
适用的
实体法;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或者人民法院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的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
求法学大神解答此题!
答:
1、这是涉外结婚
,日本婚姻登记部门的做法错误。两人不能结婚。2、理由: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王艳是否能结婚,就要适用中国婚姻法,不符合法定婚龄。虽然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规定,涉外结婚结婚条件是首先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住地法;没有共同经常居住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
什么是
反致
?
答:
4. 包含直接
反致的
转致:如上述案例,甲国法院应
适用
乙国法,乙国法转而指乙国,但乙国法又反指甲国,最终甲国法院适用乙国实体法,即为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
中国
的立场 中国司法实践中,对反致和转致持明确禁止态度。《法律适用法》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仅指实体法,不包括程序法和冲突法...
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在
适用
冲突规范制度方面分别做了怎样的规定
答:
表明中国在司法实践当中不接受反致。 (2) 完善:我国既然规定不接受反致,
自有其合理之处:规定适用外国法是认为外国法与该民事关系联系更密切
;符合自己国家的主权;如果都采用反致不可能取得判决结果的一致;避免陷入不可解脱的循环。本人比较倾向于在国内立法上有限制的接受反致,因为反致在不损害本国主权的同时,可以扩大...
司法考试:国际私法
适用的
冲突规范归责
答:
这些规定都表明我国目前在通过《民法通则》中的冲突规范接引适用外国法时,只适用外国的实体法,
不适用
外国的冲突法,从而不可能发生
反致
。 (二)识别 识别又叫“定性”或“归类”,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观念对有关的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的冲突规范的范围或对象进行...
什么是
反致
?国际法意义上的。
答:
反致
是指法院地国在根据本国冲突规范
适用
外国法的过程中,接受了该外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定,适用本国实体法或第三国实体法的制度。例如:
中国
法院受理一个定居在英国的中国公民的涉外民事案件时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应适用其定居国即英国的法律。而英国法律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该中国公民所属国的法律。于是...
我国对转致采取的态度
答:
中国不
承认转致和
反致
制度。
实践中什么完全接受
反致
和转致
答:
实践中
中国
台湾和奥地利完全接受
反致
和转致。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在国际经济法中只有台湾和奥地利能接受经济上的反致和转致转致。反致和转致,反致,或称法律的反致,指按照甲国的国际私法规则抵触规则应
适用
乙国法,而按照乙国的国际私法规则却应适用甲国法的情况。
简述
反致
产生
的原因
与条件
答:
产生
原因
:1、因各国对本国冲突规范指引的外国法的范围理解不同,一些国家认为被指定的外国法包括该外国的冲突法。2、由于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规定了不同的连结点。3、在具体案件中有相互指定的致送关系发生。产生条件: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依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应
适用
某一外国法律,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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