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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粮食非法经营罪
朋友卖
粮食
经济犯罪 判刑是怎样的
答:
按照法律规定,在“无证”情况下私自
经营粮食
,就涉嫌
非法经营罪
。《刑法》规定的处罚标准: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证
经营
收购
粮食
有什么后果
答:
1. 未经许可经营
粮食
收购业务是违反法律的。2. 若
非法
收购粮食的数量较大,可能构成
非法经营罪
。3. 偶尔少量收购粮食通常不会受到法律制裁。4. 国家对农民个体户收购粮食的行为给予了相对宽松的政策。5. 有关这方面的详细信息,可以参考“王力军收购玉米案”的案例分析。
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获刑案的具体情况?
答:
2016年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力军没有办理
粮食经营
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而进行粮食收购活动,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由,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以
非法经营罪
判处王力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2016年12月16日,最高...
倒买
倒卖
现在还犯法吗
答:
倒买
倒卖
的话,现在肯定是犯法的,只是限制在一些特定的商品,比如说我们经常看到的烟草这一类的,是不允许倒卖的,因为每个地方都有特定的市场,同样类似的商品也是不允许倒卖的,只有一些不在限定范围内的商品是可以进行倒卖,获取利润的有时候我们经常吃的东西,零食或者是一些
粮食
等等,是可以低价收购,...
玉米案被改判无罪 最高法
非法经营罪
适用应谨慎是怎么回事?
答:
农民收购玉米,一审以
非法经营罪
被判缓刑 巴彦淖尔市位于黄河河套灌区,盛产玉米、小麦、油葵等。每到丰收季节,
粮食
经纪人便会走家串户,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再卖到粮库或深加工厂,赚取差价。王力军曾是他们中的一员。今年47岁的王力军,是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永胜村农民。2008年开始...
无证
经营
收购
粮食
有什么后果
答:
无证收购
粮食
是违法的,如果收购数额较大可能构成
非法经营罪
,如果只是少数收购没问题的,国家对农民个体户收购粮食放得比较宽了,具体可以自行百度“王力军收购玉米案”
“无证收购玉米案”,王力军
非法经营罪
,一审请了假律师,是怎么回事...
答:
也可以
非法经营罪
追究冒充者的法律责任,因为无代理资质,无代理权限,而冒充者本身代理的案件就是非法经营罪,这是极大的讽刺。关于真假律师判断,法律工作者判断,简要回答如下: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执业范围是全国,民商事刑事案件代理,可以在律师当地的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官网查询和核实。法律工作者在法律服务所工作,...
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案最后怎么判的?
答:
根据上述事实,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以
非法经营罪
对原审被告人王力军提起公诉,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15日作出刑事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力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其退缴的非法获利人民币六千元由侦查机关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王力军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
对无营业执照的
粮食
收购点应该怎么处罚?
答:
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
非法经营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
对无营业执照的
粮食
收购点应该怎么处罚?
答:
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
非法经营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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