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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
可以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答:
可以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情况主要包括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
使用土地
、土地闲置达到一定年限以及公共利益需要等。一、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土地使用权人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如果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例如将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或住宅用...
收回土地使用权
条例规定
的情形
有哪些?
答:
《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
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
情形
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
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
包括哪些
答:
(1)公共利益需要确需
使用土地的
;(2)
土地使用
期限届满未续期的;(3)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4)地核准报废的;(5)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6)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7)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批准的;(8)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
收回土地的
。律师补充:...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法律规定
答:
《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
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可以根据法定程序和条件收回
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时,应当按照下列
情形
依法进行:1、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履行土地出让合同需要
收回的
;2、土地用途发生变更,需要收回的;3、土地使用违法、违规行为严重,造成较大影响,需要收回的。对于被收...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法律依据
答:
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
情形
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
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
国有土地收回
流程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有下列
情形
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为公共利益需要
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管理办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答:
1、一、有偿收回《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
情形
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
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法律依据
答: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原《土地管理法》对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
就有规定,即原《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四种
情形
:1.用地单位已经撤销或者迁移的;2.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二年未使用的;3.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的;4.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另外在原《土地管理法》第...
国有土地收回
法律依据
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
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有下列
情形
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
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
规定是什么?
答:
(一)无偿
收回
划拨
国有土地使用权
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等5种
情形
。具体内容包括: 1、因单位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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