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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的物的规定
民法典
规定标的物
在交付之前产生的
答:
法律主观:一、民法典中关于
标的物
所有权保留条款
的规定
民法典中用三个条文规定了所有权保留,内容主要源自于《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或“旧法”),民法典中的具体规定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标...
执行
标的物
灭失的执行
规定
答: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债权人选择用相应的财产代替灭失的
标的物
作为执行标的物,但如果没有相应的财产可以代替,那么债权人只能放弃追偿或者重新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规定
,当执行标的物灭失、毁损、丧失或者被查封、扣押、冻结、轮候执行等情况导致执行不能完成的,可以依法...
出卖人
对标的物
应享有什么权
答:
一、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
对标的物
具有所有权吗 1、出卖人于出卖时即为
标的物的
所有人,但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出卖人也可能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例如现实生活中的连环买卖,即一方是前一合同的买受人,又是后一合同的出卖人,该方在订立后一买卖合同时,可能还未成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无论如...
买卖合同
对标的物
是如何
规定
的?
答:
依据《合同法》第132条
的规定
,买卖合同的
标的物
应有以下限制: 1.标的物应为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 出卖人应对其出卖的标的物有处分权,这是现代各国买卖合同中的一般原则,它起源于罗马法“任何人都无权处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私法格言。出卖人有处分权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标的物归出卖人所有;二是出...
民法典第604条
规定
是什么
答: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
规定
如下:
标的物
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民法典对电子合同
标的的
交付时间是如何
规定
的
答:
法律分析:电子合同的
标的物
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
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
对标的物
具有所有权吗
答:
但无论如何,在交付时
标的物
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出卖人没有相应的权利基础的情况属于另外的问题,涉及无权处分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
的规定
(二)》第三十七条 买受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原买卖...
提存
标的物的规定
有哪些
答:
提存
标的物的规定
有哪些 (1)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3)债权人可以随时领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
买方
对标的物的
风险负担问题如何理解?
答: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规定
:“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
标的物
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买受人违约导致交付延期。比如买受人拒不提供交付地点,或者...
出卖人负
有什么对标的物
予以回收的义务
答:
标的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出卖人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
对标的物
予以回收的义务。请注意:这个条款
规定
的出卖人回收义务,是《民法典》新增加的。我希望法律规定各种废旧电池的回收办法。减少环境禅贺污染,桥袭雀保护环境,符合《民法典》绿色原则的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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