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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后带来的
江苏省工伤
赔偿标准是什么?
答:
我国的江苏省在 工伤 赔偿的方面是在今年又制定了相关的一些法律的规定来保障更多的受害人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的,所以在今年江苏
省的
工伤赔偿的标准就是根据工伤的等级来进行赔偿的,一般的像是五级的工伤赔偿的金额是在20万元,六级是16万元,七级是12万元,
江苏省 工伤
赔偿标准 是什么。 一、
江苏省工伤
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0年
江苏工伤保险
条例实施细则全文(附赔偿标准)
答:
统筹
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国家
工伤保险
费率管理有关规定制定费率浮动办法。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六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
江苏省
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有关规...
工伤保险
待遇,有能解答的吗?
答:
工伤保险
待遇是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并经工伤认定后,可以享受的相关待遇。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侍让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则谈毕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
工伤保险
待遇包含哪些内容?
答:
根据《
工伤保险
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天30元。(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
统筹
地区以外就医的,上限为每人每天150元。(4)康复治疗费。(...
工伤保险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答:
第九条
统筹
地区实行
工伤保险
储备金制度。储备金按照统筹地区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总额的10%提取,累计总额达到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额的30%时不再提取。 储备金在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者当期工伤保险基金不足支付时,由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核准使用。使用储备金和
省级
调剂金后仍不足支付的...
工伤保险
基金
省级统筹
主要内容就是基金管理模式
答:
工伤保险
基金
省级统筹
主要内容:(一)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分别在省、市、县三级依法参加...
什么是
工伤保险
基金,职工受工伤后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呢?_百度...
答:
工伤保险
基金由县市级社保机构负责的社会保障基金之一,其工作职责是承担工伤保险费用的监管、运营和工伤保险赔偿的付款等。工伤保险基金的源头分成三个方面。一是用人公司交纳的工伤保险费;二是工伤保险基金利息;三是依规列入工伤保险基金的许多资产组成。
工伤险
依照
省部级
社保机构发布缴存基数开展交纳,缴存...
工伤保险
法规定2023年新规?
答: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
基金逐步实行
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
工伤保险
怎么赔偿
答:
工伤保险
赔偿包括1。医疗费用,2。3 .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和住宿费。4、康复治疗费和辅助器具费。停工带薪期间的工资,5。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伤残补助,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丧葬补助金为
统筹
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10。展开...
新的
工伤
赔偿和老的工伤赔偿的区别
答:
四、第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
工伤保险
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五、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
省级统筹
。”六、第十二条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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