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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堤两边土地使用规定
南京市郊
土地
改革中关于护堤土地处理办法
答:
(取土坑)如堤外无地则根据需要将堤内留用
土地
展至一百公尺,此项保留土地,除堤脚内外各三十公尺以内土地禁止任何人耕种外,其余之土地在互不影响堤防工程的原则下,按照上述
规定
经郊办批准后,分给贫苦农民
使用
。第三条 各
河堤
除堤顶和堤坡外,堤外临堤脚三十公尺及堤内距堤脚十五公尺以内之土地一律...
河道
两边
多长算国有
土地
?
答: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河道为边界的,在河道两岸外侧各10公里 之内,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道,未经有关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单方面修建排水、阻水、引水、蓄水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
河道两岸
土地
归谁管
答:
法律分析:除土改时已将权分配给农民,国家未征用,且仍归农民集体
使用
的外,属于国家;县级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
土地
仍属于农民集体。法律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
规定
》第十一条 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无堤防河道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土地...
河堤
外面,河戒以内的
土地
归谁管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规定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划定。”建议去水利部门查阅一下...
水法农民在主干渠边建房有什么
规定
答:
渠边建房
规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
土地
所有权的问题,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
使用
权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无堤防河道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土地,除土改时已将所有权分配给农民,国家未征用,且迄今仍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外,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如果你建房的...
河堤
以外
土地
归谁管理
答:
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划定。”建议去水利部门查阅一下河道管理宽度,才可以确定是国有
土地
还是集体土地。
法律对
河堤
背水坡建房有何
规定
答:
第二十一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和
土地
的
利用
应当符合江河行洪、输水和航运的要求;滩地的利用,应当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规划,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禁止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 在防...
自己修建
河堤
开发的河滩地办证后的
使用
权50年应该怎么使用
答:
农民开垦种植的河滩地,根据《确定
土地
所有权和
使用
权的若干
规定
》第一条: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无堤防河道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土地,除土改时已将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部分长期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仅拥有使用权,不拥有所有权等法律政策...
水利大坝
两侧土地
多少米属于水利的
答:
我觉得这个大坝应该是
河堤
的意思,大坝上下游都是水没有
土地
。各省的标准不一样,详细见当地的河道管理条例。以黑龙江省为例说明下:主要江河堤防和大型堤防迎水面不小于五十米,背水面不小于三十米。中、小河流堤防迎水面不小于三十米,背水面不小于二十米。凡已经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护堤
用地
由河道...
农村修
河堤
临时占用耕地国家有什么
规定
吗?
答:
(1)根据《
土地
管理法》第47条的
规定
,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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