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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算不算组织处理
约谈
属于
组织处理
吗
答:
法律分析:约谈是党内监督的一种形态,
约谈不是处分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约谈算不算
处分,会不会影响被约谈人的前途?
答:
约谈不算处分
,不会影响被约谈人的前途。约谈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一种制度。约谈具有“四种形态”,主要为以下四种:1、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
约谈
后对干部个人有影响吗
答:
没有。干部被约谈不会记入档案记录。
约谈不是组织处理决定
,而是一种工作提醒,有可能因为具体工作上布置的不到位,或者在涉及安全、环保等方面存在工作瑕疵,以约谈方式进行工作警示。
约谈
和诫勉谈话有什么区别,约谈是不是处分
答:
约谈不是处分
。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 约谈指的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一种制度。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2、方式不同 约谈指...
四种形态
组织处理
的28种方式
答:
2. 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
组织
调整成为违纪
处理
的大多数。处理方式:- 党内警告 - 党内严重警告 - 行政警告 - 行政记过 - 行政记大过 - 行政降级 - 取消荣誉称号 - 撤销政协委员资格 - 终止(罢免、撤销、责令辞去)人大代表资格 -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 取消(罢免)当选资格 - 终止党代表资格 - ...
约谈
和诫勉谈话哪个严重
答:
- : 一、
约谈不
是处分. 二、两者区别 1、性质不同:约谈是对下级
组织
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诫勉谈话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考核. 2、方式不同:约谈指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诫勉谈话是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
四种形态
组织处理
的28种方式
答:
上述方式,可单独事宜,也可合并使用。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
组织
调整成为违纪
处理
的大多数。处理方式:1.党内警告;2.党内严重警告;3.行政警告;4.行政记过;5.行政记大过;6.行政降级;7.取消荣誉称号;8.撤销政协委员资格;9.终止(罢免、撤销、责令辞去)个大代表资格;10.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1...
组织
谈话和诫勉谈话有什么区别
答:
诫勉谈话就是诫勉谈话
不算
处分范畴,具有行政意义、撤销党内职务、方式不同
约谈
指指拥有,记大过。
组织处理
包括调离岗位。警示更严重、谈话函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重警告、监督的措施、是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重要方式之一。组织处理、职务调整的组织措施、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工、函询和提醒谈话。...
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包括哪几种方式?
组织处理
包括哪几种方式?二者之间...
答:
谈话函询只是“第一种形态”涉及的处置方式之一。谈话函询后根据不同情形,其
处理
结果有三种走向:第一种予以了结澄清,属于“第一种形态”;第二种采取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要根据采取的
组织
措施种类计入相应的形态,如采取的是批评教育类措施则计入“第一种形态”;第三种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
对
约谈
人员期限结束后怎么解除
答:
见面谈话作为纪律清楚分的一种,6个月以后自动解除,诫勉谈话是
组织处理
方式,不是处分,不必解除。无谈话诫勉的说法,只有谈话、诚勉谈话。谈话属第一种形态,属批评。诫勉谈话属第二种形态,比批评重比处分轻,受影响期为6个月。诫勉谈话不属于党政纪处分,不需要解除,诫勉谈话不办理手续。由单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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