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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开几次
第一
次债权大会
多久开第二次
答:
除了第一
次会议
由人民法院召集外,其余会议一般由管理人(以前为清算组)或债权人委员会负责。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与法院、
破产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方面充分沟通,达成一致,以免中途紧急叫停或仓促上马,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依据我国
企业破产
法的规定,
债权人会议
一般要
开多少次
是没有规定的,但第一...
第一
次债权大会
多久开第二次
答:
除了第一
次会议
由人民法院召集外,其余会议一般由管理人(以前为清算组)或债权人委员会负责。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与法院、
破产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方面充分沟通,达成一致,以免中途紧急叫停或仓促上马,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依据我国
企业破产
法的规定,
债权人会议
一般要
开多少次
是没有规定的,但第一...
破产
清算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
和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区别
答:
该
债权会议
的区别是:债务人
破产
后,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
一般由人民法院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而之后的债权人会议,是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的。
第二次
债权人会议
议程是什么意思
答:
法律主观:第二次
债权人会议
的议程,是指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所议决的事项及其会议流程。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是由人民法院召集的,而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是由法院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等人员提议召开,并由管理人通知各债权人出席参加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
法》第六十二条 第一次债权人...
企业破产
程序中的
债权人会议
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
法》 第六十二条 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
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企业破产
程序中,
债权人会议
的主要内容
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
法》 第六十二条 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
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破产
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
是什么时候
答: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
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
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三条召开...
破产
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
是什么时候
答:
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
法》第六十二条 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
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企业破产
程序中
债权人会议
由谁决定
答:
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
召开,企业破产债权人行使的是监督权。会议的召集。1、召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由会议主席召集。2、召集的时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为法定会议,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召开,或者在管理人、债权...
第二次
债权人会议
在第一次结束多久开
答:
法律分析:要考虑办案进度实际情况,没有确定的时间,由破产审理的法院具体把握。除了第一
次会议
由人民法院召集外,其余会议一般由管理人(以前为清算组)或
债权人
委员会负责。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与法院、
破产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方面充分沟通,达成一致,以免中途紧急叫停或仓促上马,引起不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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