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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离婚能不能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答:
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
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
经常居住地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答:
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起诉 。原则上应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那么要到
原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就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
经常居住地的
要到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才行。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的一般是...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答: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
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答:
(1)知识产权案件(专利、商标、著作权、涉及域名的侵权案件)。 (2)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与撤销仲裁裁决,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一般地域管辖 1、确定一般地域管辖的标准——当事人所在地(
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 (1)法人:标准为法人的住所...
民事诉讼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答:
民事诉讼的立案条件:1、
原告
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起诉状格式数量符合规定。(每增加一名被告,增加一份)原告要解决的是自己的事情,不是多管他人闲事,知道要...
起诉前房子已经过户了可以撤销吗
答:
我国对一般地域管辖实行“
原告
就被告”的原则。即: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哪个法院辖区。就由哪个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
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还有特殊地域管辖或专属管辖,具体内容可以参阅民诉法第 24条至 33条...
外地可以在厦门办理离婚吗
答:
《民事诉讼法》第22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
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2 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
原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
管辖权的规定
答:
(四)地域管辖一般规定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
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外:
原告住所地
法院管辖,如下: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能起诉吗
答:
法律分析: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是可以起诉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
我要起诉对方,我住昌平区,对方住大兴,我要去哪个法院告他,求解_百度知 ...
答: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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