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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理中提出暂予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
医学鉴定申请书提交给谁?
答:
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通常对罪犯
暂予监外执行
都是发生在服刑期间,但在案件
审理
,法院作出判决的时候,可能罪犯就已经具备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那么此时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决定对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若是在刑罚执行期间
提出
监外执行请求,那么监狱管理部门首先需要确定是否满足法定的可以被监外执行的条件。
开庭判实刑当天不收监的有吗
答: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
暂予监外执行
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
提出
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
对
暂予监外
人决定收监用不用开庭
审理
答:
不需要开庭,根据《监狱法》第二十五条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在监内服刑的罪犯,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外执行条 件的,可以
暂予监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
提出
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
监狱监狱管理局各级会议研究减刑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
案件的记录应当_百 ...
答: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
暂予监外执行
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
提出
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
暂予监外执行
后怎样提请减刑
答:
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应当
暂予监外执行
的情况,应由执行机关
提出
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
不
暂予监外执行
的情形有哪些
答:
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
提出
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三、哪些情况下要对
暂予监外执行
的罪犯收监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
暂予监外执行
中止的情形是什么
答:
暂予监外执行
的执行终止的情形有以下三种: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
为什么有的判刑但可以不待在监狱里,可以待在家里,但自由受到限制,这是...
答: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1]在交付执行前,
暂予监外执行
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
提出
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
这一案例反应了
暂予监外执行
程序中的什么漏洞,对此同学们有哪些建议...
答: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四)受到执行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六)
暂予监外执行
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不能在规定期限内
提出
新的...
法院
执行
监督程序
答: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
暂予监外执行
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
提出
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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