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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
天津市供热
欠款如何交滞纳金
答:
用热户应在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
供热采暖费
,逾期未交费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日违约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以面积计费方式的供热采暖费的2‰;未签订合同的,日违约金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供热采暖费的2‰。供热单位对逾期未交费用热户停热的,停热期间...
天津供热
室内温度标准
答:
室内温度的测量按照
市供热
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室内温度测量
管理
办法进行。第五条 在供热期内,经测量,用热户室内温度低于
规定
最低温度或合同约定温度,超过24小时仍未解决的,供热单位应
退还
用热户相应部位、相应天数、相应比例的
供热采暖费
。不足24小时部分不计算天数。(一)低于标准温度2℃(含2℃)...
天津市
关于暖气报停有什么
规定
?
答:
交纳热能损耗补偿费。根据《
天津市供热
用热条例》第二十五条 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
采暖
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用热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交纳热能损耗补偿费。新建房屋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
规定
。
天津市供热
用热条例的条例
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本
市供热
事业,规范供热用热行为,维护用热户和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
管理
活动和用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
8种情况可拒交取暖费具体是指哪些情形
答:
国家没有
规定
可以拒交取暖费的8种情况,但出现下列情况可以拒交取暖费:1、不使用暖气取暖可以不交取暖费,另外部分地区的特困百姓可以不交取暖费。2、经测量温度不达标,但在测温后24小时内温度达标的,不做退费处理。如此现象连续出现,则整个时间段内,
供热
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
退还
相应的
采暖
...
国家对取暖费报停
规定
答:
(2)供热交费卡,身份证,房产证。2、已经报停的暖气在供暖期间可以办理开通吗?可以。要交上后期取暖费,只要是分户控制的用户,报停后想要重新恢复供暖,只需工人重新打开阀门即可。3、房屋供暖报停问题法律依据是没有的,不过供热商都是根据
天津市供热
条例来执行的。自2017-2018
采暖
季起,为方便用户...
居民供用热力合同
答:
天津市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 供热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用热户: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
天津市供热
用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天津市有关
规定
,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热用热地点 第二条
供热采暖费
计算 (一)供热...
天津市采暖费
补贴标准2022
答:
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法律依据】《
天津市供热
用热条例》第二十九条户外供热设施和户内的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
管理
;住宅用热户的户内供热...
天津市
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集中
供热管理规定
》的决定(2004)_百度...
答:
”八、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
供热
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市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和办法收取
采暖费
。”九、将第三十二条中“其中居民用户由房屋承租人及其所在单位按市统一
规定
的比例向供热单位缴纳采暖费。”的内容删除。十、将第五章的名称“供热单位的资质
管理
”修改为:“供热单位管理”。十一、将第...
国家对取暖费报停
规定
,取暖费报停收费标准,取暖费报停规定日期
答:
(2)供热交费卡,身份证,房产证。2、已经报停的暖气在供暖期间可以办理开通吗?可以。要交上后期取暖费,只要是分户控制的用户,报停后想要重新恢复供暖,只需工人重新打开阀门即可。3、房屋供暖报停问题法律依据是没有的,不过供热商都是根据
天津市供热
条例来执行的。自2017-2018
采暖
季起,为方便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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