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重庆市鼓励公民
见义勇为条例
答:
第三条 本
条例
所称
见义勇为
是指不负有特定职责的公民,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行为。第四条 对公民见义勇为的
奖励和保护
,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公安机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第五条 财政、司法、卫生、民政、劳动...
福建省
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答: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的,适用本
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抢险救灾的合法行为。第四条
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
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日常事务由公安机关办理。民政、劳动、财政...
广东省
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
保障
条例
答:
第二条 本
条例
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
见义勇为人员
的
奖励和
保障工作。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为
保护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第四条 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实行...
河南省维护社会治安
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奖励
办法
答:
(五)其他需要
保护和奖励
的
见义勇为
行为。第五条 公民因见义勇为负伤的,就诊医疗单位必须无条件的及时抢救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医疗单位借故不予救治或不负责任而延误救治,或者造成医疗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依照医疗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
人员
的责任。第六条 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救治...
国家
见义勇为奖励
标准
答:
法律依据:《
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
保障
条例
》第十八条对事迹特别突出、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可以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对事迹突出、有较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可以授予“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和“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并颁发...
国家
见义勇为奖励
标准
答: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
见义勇为人员
权益
保护
的意见》二、积极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 (一)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
广州市
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答: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适用本
条例
。第四条 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本条例由市公安局负责实施。市民政、财政、劳动、人事、卫生、审计、社会保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
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
的工作。第二章 确认第六条...
广东省
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
保障规定
答: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民政、财政、劳动、人事、卫生、审计、社会保险等有关部门应当做好
奖励
保障
见义勇为人员
的工作。第八条 对正在实施见义勇为的人员,在场的公民都有责任给予援助。任何单位都有支持、
保护
其合法权益的义务。第二章 确认第九条 本规定所称...
贵州省
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
答:
第二条 本
条例
所称见义勇为,是指非因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合法行为。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
见义勇为人员
的
奖励和保护
,适用本条例。本省户籍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外见义勇为的,...
湖北省
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
规定
答: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
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
,弘扬社会正义,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人民群众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行为和重大灾害事故作斗争...
<涓婁竴椤
1
2
3
4
5
6
7
8
9
10
涓嬩竴椤
灏鹃〉
其他人还搜
福建省见义勇为奖励保护条例
见义勇为奖励条例
见义勇为条例规定
见义勇为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