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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砍人事件
关于法律的作文
答:
江苏
昆山
的“8·27”纹身男
砍人
不成反被杀
事件
不断在网上发酵。这起事件的大致情况是这样的:一辆不长眼的宝马车在实线区域变道闯入了非机动车道,和电瓶车发生了些微擦碰——也许没碰着,只是电瓶车有碍于宝马车的进一步强行变道。忽听一阵狂风呼啸,宝马车里下来几个人竟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宝马男...
昆山砍人事件
龙嫂出来发声了你怎么看?
答:
理性看待,不造谣。
昆山
宝马司机
事件
不管是什么人,无缘无故的欺负他人就是不对,更何况得饶人处且饶人,从视频上来看,先前宝马男都踢了电瓶车主好几脚了。结果还不解恨,还要拿刀砍,已经
砍
了电瓶车主好几刀,要是遇到一般人就该让他砍吗,而且对方很有可能会危及自己的性命,我想此时,电瓶车主,...
昆山
街头
砍人
案为何引发广泛关注?
答:
8月27日晚,
昆山市
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
砍人案件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获悉该案后,昆山市检察院连夜提前介入。经初步调查: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事发27日晚间,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一路口。视频...
江苏
昆山砍
杀案适用“无限防卫”吗?
答:
适用无限防卫权,虽然宝马车主拿刀
砍人
,在砍人的这个过程中,作为骑车人可以为保护自己而去反击,所谓的以暴制暴。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昆山砍
死纹身的宝马男的男子属于正当防卫吗?
答:
2018年9月1日,江苏
昆山
警方针对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昆山交通纠纷引发
砍人
致死案对外通报: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
案件
。2018年9月1...
昆山
骑车男被认定属正当防卫吗?
答:
昆山反杀骑车男被认定正当防卫。27日江苏“
昆山砍人
案”终于尘埃落定,“反杀”刘海龙的于海明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9月1日,仅过了4天,昆山市公安局、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发布公告,人们对这起
案件
中所有的疑问被一一解答:1、“龙哥”醉酒驾车,强闯非机动车道!27日晚,刘海龙...
昆山
“
砍人
被反杀”
事件
有何新进展?
答:
昆山男子“
砍人
被反杀”
事件
有新进展。8月30日,从当事人于海明身边人处获悉,于海明目前已经出院,被警方羁押。此前报道,8月28日下午,江苏省
昆山市
震川路发生一起刑事
案件
,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现场视频显示,事件源起一起行车冲突,一辆宝马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纠纷,宝马车上走出的一名男子,在...
昆山
龙哥,刘海龙是哪里人
答:
昆山龙哥,刘海龙是甘肃省镇原县人。最后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内容
事件
:在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
昆山市
震川路发生一起刑事
案件
,一乘坐宝马车的男子刘某某提刀追
砍
一自行车车主于某某,却被反砍身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昆山市公安局通报称,当晚双方因行车问题发生口角导致冲突,刘...
昆山
反杀”宝马男”案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律师之我见
答:
8月27日晚,江苏省
昆山市
两男子因行车发生冲突。视频中显示,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电动车骑车人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但两人仍旧发生推搡。此时,“宝马男”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连连...
昆山
骑车男属正当防卫的理由是什么?
答:
案件
经历了什么,有哪些你所不知的细节,为什么认定正当防卫,这里有江苏检察的意见和声音。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
昆山市
震川路发生一起宝马轿车驾驶员持刀
砍人
反被杀案。公安机关接警后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于当日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对此案高度重视,昆山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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