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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定资产管理人
破产
管理人
管理办法
答:
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各国存在3种模式:
法院指定管理人
这为日本、西班牙、法国、比利时等国采用。(我国现行破产立法也是采用这一方式)。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一般不得干预。但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这一方式最大的优点...
执行程序中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该怎么办?
答:
应由其所在地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为其财产
管理人
。其中《最高人民
法院
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变更、追加当事人)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
破产案件债权人能要求
资产管理人
提供资金去向说明吗
答:
破产案件债权人可以要求
资产管理人
提供资金去向说明。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
法院
提起诉讼,可见,债权人可以对要求资产管理人提供资金去向。
同意破产
管理人
打款到哪个账户
答:
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企业破产后,
法院
要
指定
破产清算组(破产
资产管理人
)组成人员,并在银行开设账户,接收破产企业的资金往来。破产企业管理人开立了管理人银行账户,法院会把破产企业原来账户的钱转到管理人账户。
破产
管理人
的任选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
法律主观:破产
管理人
的任选范围是清算组或者是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当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
资产
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
法院
提出破产申请。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
破产
管理人
报酬规定是什么?什么情况可以申请破产?
答:
第三条人民
法院
可以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管理人分期或者最后一次性收取报酬。第四条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应当对债务人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和管理人的工作量作出预测,初步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应当包括管理人报酬比例和收取时间。第五条人民法院采取公开竞争方式
指定管理人
的,可以...
破产重整程序五步骤
答:
破产重整程序五步骤:1、向人民
法院
提出重整申请;2、法院出具裁定,同时
指定管理人
、通知已知债权人和公告;3、债权申报,申报期限为30天到三个月;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提交有关证据;4、召开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5、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重整计划的执行...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程序
答:
一、 正面回答:1、由债权人向人民
法院
提交破产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法院收到申请之后会通知债务人;2、如果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那么就要
指定管理人
。指定管理人之后要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且对破产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公告之后要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得到消息之后,就需要积极的主张自己的债权,...
破产
管理人
的法律地位及我国的立法分析和完善
答:
管理人
选任方式往往与一国立法对管理人及债权人会议的法律地位的规定有关。从破产法的发展历史看,各国破产法在管理人的选任主体上,普遍寻求一种融
法院指定
和债权人选任于一体的方法,绝对由法院指定或绝对由债权人选任都不是现代破产法的发展趋向。现行《破产法》规定,清算组成员由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
所有的律师事务所都可以接
法院指定
破产清算嘛
答:
可以的哦。破产
管理人
是由人民
法院指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或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都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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