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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拍后以物抵债新规定
专家解疑:房屋拍卖如何保障银行利益
答:
从《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中可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应由人民法院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流拍
时,如果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
抵债
的,法院应当依法启动第二次拍卖,甚至第三次拍卖,而并没有
规定
三次拍卖期限必须在一年内...
急!房贷还不上了 银行会把的房子怎么办?
答:
其次,预先扣除诉讼费。走法律程序,银行不仅需要花律师费,要垫付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等等,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也要从拍卖所得中预先扣除。尽管以上的所有费用都可以向被告索赔,但事实上能追回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第三,等
流拍
。既然 贷款人 断供 ,说明房价已经下跌到资不
抵债了
,...
怎么解除法院冻结财产
答:
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
规定
期限的二分之一。《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
抵债
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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