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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
海南省
非农业
建设用地
清查处理若干规定
答:
(三)非法审批出让和非法转让的非农业
建设用地
;(四)签订用地协议、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圈占,未依法办完用地批准手续的非农业建设用地;(五)依法以有偿出让、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未交完地价款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第三条 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处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批准出让、...
海南省
确定
土地
权属若干规定
答:
(六)《村镇条例》实施后乡(镇)、村企事业单位使用的
集体土地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第八条 《征用土地条例》实施以前,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体经济组织、部队使用至今的国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权属于现使用者。《村镇条例》实施前,个人使用至今的国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权属于现使用者...
海南
:放宽落户限制,推进
集体
经营性
建设用地
入市制度改革
答:
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行以“极简审批 对赌协议”为核心的标准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
建设用地
入市制度改革,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融资政策,鼓励
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盘活闲置土地。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推动
集体土地
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分类实施建设项目补充...
海南
一户一宅政策细则
答:
法律分析:更好地指导全省
农村土地
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近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出台《
海南省农村
土地征收试点
办法
》《海南省
集体
经营性
建设用地
入市试点办法》《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办法》,为市县规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供遵循和指引。其中《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办法》对海南省行政区域...
海南省土地
储备整理管理暂行
办法
(2021修正)
答:
第一条 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集中统一管理,提高土地资产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储备、整理及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政府为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规范土地管理,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将依法征收的
农村集体土
...
海南省
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由海口市、三亚市...
答: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加快海口市、三亚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
建设
步伐,推动
海南
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将43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由海口市人民政府、三亚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
海南省土地
征收补偿政策
答: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所发生的费用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承担。法律依据:《
海南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征地安置留用地管理
办法
的通知》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留用地是指国家依法征收
农村集体
土地时,按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的
建设用地
。...
海南
:明年起将规范征收征用行为,明确这些补偿方式
答:
《条例》在总结我省“三块地”改革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将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征收
集体土地
的多元化安置保障方式等我
省农村
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中的成熟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一是规定了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的补偿标准,明确...
海南省土地
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答:
(三)因农田基本
建设
和行政区划变动等原因重新划定土地所有权界线的。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有证据证明属于国家或者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以外,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土地确定所有权。第七条 一个
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连续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集体土地
至确权时或者争议发生时已满20年的,应当确定土地所有权归现...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答:
《
海南省
燃气管理条例》第7条 153瓶装燃气分销网点许可《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14条 海口市规划局154建设项目选址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6条 155
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7、38条 15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市规划局在许可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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