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东川的主要经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1

1986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1年,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4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知识产权方向);
1993年,参加建立中国法院系统最早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1995年,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后出任庭长;
2000年,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2003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2009年兼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法学研究所所长;
2012年3月,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理论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
2013年6月,出任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是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中国版权协会理事。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免去罗东川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2015年12月任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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