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如题所述

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

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原则。在这里,司法主要指法院的审判活动;公正的含义则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司法公正既要求法院的审判过程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

在司法活动中,由于当事人往往具有特殊的地位,所以其个人利益便经常会与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和社会整体的利益发生冲突。在如何协调这种矛盾冲突的问题上,不同国家在建立司法制度时采取了不同的态度。有些国家在司法活动中强调要优先保护社会整体的利益;有些国家则在司法活动中强调要把个人利益的保护放在首位。

扩展资料:

司法公正的相关要求: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中包括法律对全体公民平等。公民依照法律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受法律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要受法律的追究。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即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排除主观想象、分析和判断的依据。要以法律的标准和尺度审理案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其中包括国家的审判权和检察权分别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统一行使。司法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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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9

公正司法的基本原则:

1、独立性原则: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必须坚持自身的独立性。在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脱离不了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和感情羁绊,感情用事和依利分对错常常是人们行事的基本原则。然而感情的冲动、不稳定以及利益的相关性常常会使人枉顾是非,偏向失真,具体事务中不免因程序不当或目的不善越界触犯他人权益。在审判与执行中,法律的神圣和庄严要求法官必须具备独立的品性,在案件中依从法理而不是其它。

2、平等性原则:人人并非平等,然人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神袛之理给予人同样的赐福也给予了人同样的惩罚,不因个人的财富,地位、名望、身世……有丝毫的改变。如果有人在规则中寻出其它,此人该被终身奴役。作为法律的掌管者必须克服偏见歧视,秉持公义、一视同仁地看待所有人。

3、公正原则:公正指的是公平、公开、公正按程序执行法律赋予。案件审理中原告和被告都有依法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也有要求陪审的权利,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亦必须接受监督和制约起因于法律的公正不可违背。

4、诉讼立案原则:每一起社会事件都是协约事件,其中所涉及的关系既有应享的权利也有应尽的义务。个人事务中利益每一方都可以上诉法院,公共事务中由应由代理机构或受害一方进行上诉,没有一起案件是无诉而立案的。

5、实证原则:审案应依凭证进行。无论罪犯有多大的过错,如果受害一方找不到相应的犯罪证据,应遵循疑罪从无法则,不能进行无罪推定强制执行审判,也不能进行治罪。

扩展资料:

司法公正是以司法人员的职能活动为载体的,是体现在司法人员的职能活动之中的,因此司法公正的主体当然是以法官为主的司法人员。毫无疑问,审判过程和结果是否公正,主要取决于法官的职务活动,但是法官并非司法公正的唯一主体。

检察官对审判活动是否公正具有监督职能,因此也应该属于司法公正的主体。至于各类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他们不是司法活动的行为人,而是司法活动的承受者,所以他们不是司法公正的主体,而是司法公正的对象。倘若我们说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司法公正的主体,那么我们就必然要依靠那些被告人来主持司法公正了。其荒谬之处是不言而喻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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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9-07
  公正司法的基本原则:

  1.独立性原则: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必须坚持自身的独立性。在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脱离不了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和感情羁绊,感情用事和依利分对错常常是人们行事的基本原则。然而感情的冲动、不稳定以及利益的相关性常常会使人枉顾是非,偏向失真,具体事务中不免因程序不当或目的不善越界触犯他人权益。在审判与执行中,法律的神圣和庄严要求法官必须具备独立的品性,在案件中依从法理而不是其它。
  2.平等性原则:人人并非平等,然人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神袛之理给予人同样的赐福也给予了人同样的惩罚,不因个人的财富,地位、名望、身世……有丝毫的改变。如果有人在规则中寻出其它,此人该被终身奴役。作为法律的掌管者必须克服偏见歧视,秉持公义、一视同仁地看待所有人。
  3.公正原则:公正指的是公平、公开、公正按程序执行法律赋予。案件审理中原告和被告都有依法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也有要求陪审的权利,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亦必须接受监督和制约起因于法律的公正不可违背。
  4.诉讼立案原则:每一起社会事件都是协约事件,其中所涉及的关系既有应享的权利也有应尽的义务。个人事务中利益每一方都可以上诉法院,公共事务中由应由代理机构或受害一方进行上诉,没有一起案件是无诉而立案的。
  5.实证原则:审案应依凭证进行。无论罪犯有多大的过错,如果受害一方找不到相应的犯罪证据,应遵循疑罪从无法则,不能进行无罪推定强制执行审判,也不能进行治罪。
  6.法治原则: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是依照法律程序运行的。社会行为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程序去界定或没有经过正当法律程序审理当归属于无罪,不得进行审判,也不得进行治罪。
  7.罪刑相适应原则:圣经中有名言“万事都有时节都有工价,罪的工价乃是死”。现实生活中虽任何事情都有工价,但治罪并非如此简单而随意。如果人人都因犯错而遭到严厉责罚的话,那时候人们不再有生机、活力、富有创造力,也不再有热情,诚实、勤奋的美好品德,最终会把社会推下罪恶的深渊无力解救。对于一般性利益纠纷事件和社会侵权行为或许用极重的刑事惩罚不当,但对于公共性的犯罪、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我们就有必要严厉制止避免恶行泛滥。总之,判决的实行要根据事实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定性,不可一概而论。
  
第3个回答  2008-06-05
在司法制度方面,强调以司法的公开性、平等性、当事人的参与性、审级之间的制约性等保证司法的公正。
在司法官行为方面,要求司法官保证中立廉洁独立,具有良知与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和经验。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行使司法权,并严格遵守依法裁判原则,准确适用各种实体法和程序法规则。
在司法程序方面,要求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原则,保证当事人的各种程序权利,平衡法院职权和当时人权力之间的关系。
在司法活动的结果方面,要求认定事实准确,正确适用法律。

恩,以上摘自《中国司法制度》,希望可以合楼主的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4-19
1、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2、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3、推进严格司法。
4、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6、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