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9-27
《指南》明确了我国3∼6岁儿童语言学习与发展的目标。这些目标从儿童语言运用能力的角度,规定了幼儿园阶段儿童在语言学习和发展方面必须获得的基本能力。从整体上来看,《指南》中的幼儿语言学习与发展目标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幼儿口头语言的学习与发展目标,包括“认真听并能听懂常用语言”“愿意讲话并能清楚地表达”以及“具有文明的语言习惯”三个条块的目标;二是幼儿书面语言准备的学习与发展目标,也包括三个条块的目标,分别是“喜欢听故事,看图书”“具有初步的阅读理解能力”和“具有书面表达的愿望和初步的技能”。这两大类六个条块的目标指向的是幼儿进入小学前在语言学习和发展方面应具有的经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