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8-05
你开始的时候,就走错了路了。首先,你工资是由用人单位发放的,你应该是先走劳动监察,告用人单位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是坑你的,你不能去,如果你和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那么,你就不该仲裁。现在,你承认自己是临时工,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有合同,那么,你可以要求他们提供你和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关系的依据。你现在去中院,中院基本会维护劳动仲裁,撤销,基本不可能。
第2个回答 2013-08-05
工资一直由用人单位发放,那就是劳动关系。经裁决后确认。所以你不用担心,对方不服,是对方提供材料和证据。你只要坚持裁决结束就可以了。
一般官司到中院,就是维持原裁决的。官司很简单,过程不是很复杂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8-05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受理会中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八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xbe 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终局裁决申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的840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4073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q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