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的养老金制度之401K介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14
【 #美国移民# 导语】提起美国养老金制度,无外乎社会保险福利、政府退休金、个人参与缴费的养老金账户。在这三者之中,的当数401K,是美国于1981年创立的一种延后课税的退休金账户计划,只适用于私营公司的雇员,由公司提供,只要你是公司雇员即可参与。下面 就给大家介绍下美国移民养老金制度之401K,欢迎阅读!




美国移民的养老金制度之401K

  目前是美国养老金的主要形式也是主流趋势,据美国养老基金协会数据统计,美国75%接近退休年龄的家庭拥有401k退休计划,那么为什么401K计划在美国养老金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呢?

  一、什么是401K计划

  美国的养老金大体分为两部分,一是社会保险金,相当于我国的养老保险,保证就业者退休之后的基本的养老生活。另一部分是企业的养老金计划,401K计划仅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相当于中国的企业年金计划。美国的401K计划和我国的养老金,有很大区别,至于优劣比较,则见仁见智。

  根据该计划,企业为员工设立专门的401K账户,和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一样,员工每月从其工资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存入养老金账户,而企业一般也按一定的比例往这一账户存入相应资金。双方共同承担,存入员工的个人账户,形成了雇主与雇员共同负担退休福利的格局。

  如果你作为公司员工,你在工作期间所投入到401K账户的资金和企业投入的资金就是你的退休金,到59岁半就可以从退休账户领取这笔钱。美国在税务上有严格的规定,领取退休金是要向政府交税的,所以,退休员工一般都是逐年领取退休金,为了避税,不会一次性提走所有的退休金。此外对于雇主和雇员来说,投入到401k退休账户所有钱都不需要报税,只有雇员在规定年龄领取时才算收入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私企工作的员工退休后,企业也不需要再给他的员工缴纳退休金,这样可以降低了企业的支出成本。是否加入401K计划,完全凭个人的意愿,可以自由选择。

  二、401K的避税方式

  雇主和员工存到401k账户里的钱都是税前收入,不需要报税。员工在规定年龄领取时才算收入,需要向国税局申报个人所得税。这就是美国的延迟付税的政策,如果你的收入较高,税率也高,那么这种方式还是能给你带来大实惠的。

  对于财力比较富裕的家庭,想多投些钱到401k退休计划里,当然是更好的投资方式,但超过限额的投入是要缴税的。每年的总投入也是有一定的限额的。

  三、401K计划的个人及企业投入比例

  401k退休计划在每个月投入多少资金上,对于企业的员工而言具有弹性。雇员可依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每月将收入可接受的比例放到账户中。月收入5000美元的人,如果在退休计划中投入10%,就是500美元,一年投入的资金可达6000美元。但个人每年雇员投入到401k退休计划中的钱是有上限规定的,不是投入多少金额都可以的,2017年的上限是16500美元。如果你的年龄达到50岁,401k退休计划每年还可以再增加5500美元,这样投入退休计划中的资金每年可为22000美元。

  企业投入到雇员401k退休计划中的资金为员工年收入的3%。为了保证政府的税收不至于流失太多,美国国家国税局规定雇主在为企业员工投入401k退休计划资金不能超过雇员年收入的6%。

  所以,根据以上的规定,我们可以大概的计算一下,如果你的年薪10万美元、年龄在50岁,你可以投入16500美元。到了50岁,可以再加上5500美元,合计为22000美元。雇主按6%的比例可投入资金6000美元。一年下来你的401k退休计划现金就有了28000美元。如果按照65岁退休,即使在50岁时按照此比例在401k退休计划中投入资金,15年中投入的资金不算投资收益,本金合计为42万美元。怎么样,42万美元的退休金是不是很令人艳羡的一块大肥肉啊。

  综上所述,美国401K计划的养老保制度,在美国已成为养老保险的主流,既可以为企业合理的进行避税,也减少了个人的缴税数额,利国利民,目前欧洲例如德国、法国、西班牙、匈牙利等国,也有相应的养老保险政策与其大致相同,竞相效仿,该制度必将在不久的将来,深入亚洲的养老保险体系,真正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扩展阅读:美国移民的种类


  第一类:亲属移民类移民美国的条件和途径

  美国亲属移民类占了所有移民类别中绝大多数的比例。很多人在美国有符合条件的亲属是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那么他们就能够向美国移民局提交移民申请,并且凭此获得美国移民绿卡。按照申请人的身份和亲属关系的远近,亲属移民可以分为五类(至亲:FB1,FB2A/B,F3,F4)。可以申请绿卡的亲属关系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美国政府给美国公民的至亲(配偶,父母,及21岁以下的未婚小孩)以优待,每年没有配额限制。整个申请过程中只有政府必要的处理时间,而没有白白排期等候的时间。

  第二类:职业雇佣移民类移民美国的条件和途径

  职业雇佣移民类移民美国的条件和途径是以雇佣为基准的职业移民,这种移民有五个优先类别:(EB-1,EB-2,EB-3,EB-4,EB-5)。

  EB-1第一优先包括三小类:EB-1A特殊人才,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EB-1C跨国公司高管。第一优先的特点是不需要证明劳工短缺,移民配额充裕。

  EB-2第二优先包括两小类:非常规的国家利益豁免(NIW)和常规的EB2劳工证PERM。NIW不需要工作,不需要证明劳工短缺,不需要雇主支持。常规的EB2,雇主要证明劳工短缺。雇主所的工作应该至少要求硕士以上学历,或者本科加上五年的工作经历。

  EB-3第三优先包括两小类:申请绿卡的工作岗位要求本科或至少两年的技能经验的归为一小类。不要求学历技能的,归为另外一小类。EB-3的雇主也要证明劳工短缺。

  EB-4第四优先:宗教人士签证。这要求有教会组织出面。受益人应该服务于教会的事工。

  EB-5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满足三个条件:投资100万美元或50万美元到美国一个商业实体;创造或增加10个全职的就业机会给美国工人。投资的资金要证明合法来源。

  雇佣为基准的移民种类都有固定的配额。供不应求的时候就会出现排期。EB-1,EB-4全球范围内没有排期。EB-2对中国和印度出生的人有严重的排期,但对其它国家出生的人来说没有排期。EB-3以前排期很严重,但最近往前移动得很快。目前EB-5投资移民的排期有愈演愈烈之势,越晚申请排期越长。

  第三类:人道主义移民类移民美国的条件和途径

  人道主义移民类移民美国方式是除了职业和亲属以外的一种另类移民美国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申请人通过其他人道主义的途径申请移民美国,包括寻求庇护。凡是因为特定理由在母国受到迫害并且有真实的恐惧的人,美国都会为之提供避风港。人道主义移民类在美国移民法框架下可接受的理由有五大类:基于种族的迫害、基于宗教的迫害、基于国籍的迫害、基于政见的迫害、以及基于从属于特定社会团体的迫害。人道主义移民类中庇护申请要基于迫害,而不是一般程度的不愉悦,并且迫害要基于上述五大理由而不是任意的打击报复,并且申请人要有真实的恐惧。

  第四类:抽奖移民类移民美国的条件和途径

  抽奖移民类移民美国的条件和途径是最轻松的移民美国的方式了。抽奖移民的正式名称是多样性签证,其设置目的是为了增加美国国内人口的多样性。对于那些过去5年移民到美国不足5万人的国家和地区,每年保留有5万个名额随机抽取。鉴于中国大陆向美国移民的人数之多,中国大陆出生的同胞们,就显然没有这个机会了。不过,在大陆以外出生的人,包括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出生的人,都还是可以登记参与抽奖移民的。如果您的配偶符合条件,也可以参与抽奖。虽说是多样性签证,但是对于抽奖人也有资历要求,但和上述职业移民的要求相比,那就简单许多。抽奖人需要有高中学历或者两年以上的技术工作经验。

  第五类:参军移民类移民美国的条件和途径

  军人是国防的基础,参军移民类移民美国的条件和途径也是美国的一个特色,美国对军人极其尊敬和处处优待的国家,允许申请人参军并申请美国绿卡。参军移民类移民美国不但能快速拿到绿卡并且可以直接快速入籍,并且没有居住时间限制。

  第六类:特别法案类移民美国的条件和途径

  特别法案类移民美国的条件和途径是指美国国会立法来给予美国移民身份或利益。法案有时会适用于特定的一群人(例如某年某月之前到了美国的人),也可以适用于特定的某个人。美国每隔一些年头都会通过大赦来缓解非法移民的问题。美国总统或两党国会也要通过大赦一体来争取民意支持。

  第七类:出生类移民美国的条件和途径

  出生类移民美国的条件和途径是指其他国家孕妇在美国出生的新生儿,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年满21岁之后,就可以申请亲属移民,为全家办理移民美国的手续。



  

扩展阅读:移民美国该怎样加入户籍


  一、必须在取得永久居留权后,连续在美国居住五年

  这是取得入籍的最低居住年限。在五年之中,不能连续超过半年的时间离开美国,如果超过半年以上,必须提供无意放弃美国住所的证明。

  因此,也要相应地延长申请入籍的时间,而重新计算在美国的居留时间。在美国实际居留的时间至少三年,起码要达到法定期限的一半,才能向美国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

  二、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公民必须在保持两年的婚姻生活之后,才能夫妻双方一同向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

  新移民法规定,与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结婚的外国公民,因结婚而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证后,应在符合申请美国公民条件时,尽快申请入籍,以便早日成为美国公民,享有完全的美国公民的权利。但前提条件必须是有持续两年以上的婚姻关系。

  三、在提出入籍申请时

  必须是在美国已连续居住五年的最后半年里,并且是已在当地的州或城市里至少居留了六个月的时间。

  四、入籍的申请者必须年满18岁

  在美国已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十六岁以下的外籍人士,其父母已取得美国公民权,这时,可随同父母自动取得美国国籍。但16岁至18岁之间的子女,则必须独立申请入籍。

  如果未满18岁的孩童,其父母当中有一名是美国公民而一名是外国人时,有美国公民身份的一方可在其子女满18岁之前代其申请入籍。

  五、必须具备初步的英语读、听、说和写的能力

  入籍的申请人应对英语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具有一定的英语能力,审查入籍资格时移民局官员以口试方式,入籍申请者要用英语回答有关美国历史和美国政府方面的知识。

  以口试方式来考查入籍申请者英语的实际表达能力。此种试题由美国政府印刷并公开出售。如果申请人在第一次口试时未能合格,允许申请者在一年以内还有两次补考机会。

  如果申请人年龄超过50岁,并在美国居留时间达20年以上的,可以免试英语,可由本国语言代替。新移民法还对年龄已超过55岁,并已在美国取得永久居留权后又居留15年以上的申请人,也实行免考英语,并由本国语言代替。

  六、必须在美国五年的居留时间里表现良好

  美国新移民法规定,与他人有通*行为、卖*行为或重婚行为,或不尽抚养义务,以及有酗酒、吸毒行为等,都属于品行不良,不能入籍。

  七、必须对美国历史与宪法、移民法有一定的了解

  主要是对美国历重要的事件、人物、政府组织机构与权利的了解,以及对美国宪法原则和重要修正案内容的了解。

  八、申请公民身份者必须放弃原有的国籍

  若仍想保有其原有国籍,则不得成为美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