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关系,老人赡养和房产问题

兄弟三人(老大哥哥,老二女儿,老三弟弟)老母亲一人。父亲03年去世后,老大老三都不提老母亲的事儿,2003年女儿把妈接回自己家伺候,到今年11年了,这期间哥哥,弟弟就是每年过节去看看老太太,也从来没给过赡养费。老母亲家拆迁(只有老太太户口在这平房),分得两套两居。原来平房一直写的是去世父亲的名字,拆迁时给老大老三打电话让他们来商量办理,各种原因都不来,拆迁办总催,最后老母亲写了个委托书,让老二女儿自己办理的,分得两套两居,都写的是女儿的名字。

原来口头说好,母亲,哥仨,一共4个人。两个人分一套。母亲和谁过,等母亲百年之后这套房子就归那个人了。母亲说和女儿过,也就是说那哥俩分另外一套房子。但是哥哥和弟弟的一些行为让女儿越来越寒心。就想问问他们没有尽赡养义务,有权利分房子吗?(两套房子现在都是女儿的名字)

第1个回答  2014-10-05
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儿子女儿有平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但是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第2个回答  2014-10-05
楼主你好,你这种情况建议咨询律师,可以得到比较专业的答案,(需要支付一定的薪酬)。希望采纳!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