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签,(因2011年签合同时我的工资底薪加职位补贴共1800元,2013这次再签合同时工资底薪加职位补贴只给1950元)苏州地区从2011年到2013年涨过两次工资(1140元涨到1530元),这次公司再给签合同时工资不涨,劳动条件还是不变。如果员工不再续签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