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苏州地区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后,原本有岗位津贴的正式员工,应不应该涨工资?

合同到期不续签,(因2011年签合同时我的工资底薪加职位补贴共1800元,2013这次再签合同时工资底薪加职位补贴只给1950元)苏州地区从2011年到2013年涨过两次工资

(1140元涨到1530元),这次公司再给签合同时工资不涨,劳动条件还是不变。如果员工不再续签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第1个回答  2013-08-16
公司给的工资虽然不高,但已经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如果你不同意续签合同,就拿不到补偿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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