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的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比方说
我开了一家店,
有人来闹事,那个人我是隔壁店的.
闹事完了没有目击者.没有什么证据,
只有我店里的监控录象,画面比较清楚,看得清楚是隔壁店的.
如果我拿这个做证据告他,证据会被推翻吗?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偷拍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使用。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比如,为了调取不忠证据,而侵入第三住宅,是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但是,如果取证目的已达到,却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又构成了侵权行为。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办公室,则就不具备合法性。再如,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再如,通过法律禁止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等等。可见,只要不违法,自己拍摄和录制的影音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且有证明力的。
第2个回答  2018-07-30
您好!偷拍的照片有一定可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目前我国各级法院认定证据的依据。该司法解释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该条文确定了民事证据合法与非法的判断标准,将非法证据限定在“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的范围。所谓“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包括侵害他人隐私权、以拘禁或胁迫方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
同时该司法解释第第七十一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从以上我们第三款我们可以看出,视听资料在符合三个条件的前提下是合法的具有完全证明力的诉讼证据:有其它证据佐证;以合法的手段取得;无疑点。关键是以合法的手段取得。
关于以不合法手段取得的证据,第68条对此作出了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所谓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就是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德,侵害了他人隐私。所谓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手段方式,就是以法律禁止公民、法人使用的非法的手段、方式,如擅自将窃听器、针孔摄像机、隐蔽的摄像头偷偷安装到他人的住宅内窃听、窃照、偷拍、偷录。除了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手段取得的证据外,其它情形不得视为违法证据。
因此,只要注意以上两点,在具体手段、方式和程度上注意一下,偷录偷拍的视听资料是有可能作为合法有效的民事诉讼证据使用的。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1、监控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他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取得证据的合法性作了如下的扩张解释,即证据的取得只要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都可以作为民事证据来使用。
3、综上,对于你所说的情况,在店内安装了监控录像,正常拍摄到闹事者的侵权行为,且没有对该监控录像进行私自剪辑,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以上法律意见供参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8-06-24
当然可以,只要是真的,就能够作为证据。
主要看从图像是不是能够辨别闹事人的身份。以及确实闹事了,造成损害了。就是说图像一定要清晰。
第5个回答  2008-06-24
可以,
在新闻里可以看到录像旁写着“非正常拍摄”,
这是说得好听点,
说白了就是“偷拍”,
就是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拍摄,
既然新闻里都能作为证据,
那就说明是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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