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忠,男,出生于1963年6月,是金塔县土生土长的居民。他在1982年7月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获得大学学历后,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同年,他正式步入工作岗位,并于1985年9月成为一名中共党员。在职期间,他在省委党校攻读法律专业,取得了本科文凭。
黄永忠的早期职务历程如下:
1982年7月至1993年2月,担任县政府办公室秘书。
1993年3月至1995年2月,晋升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5年3月至1998年4月,他在三合乡担任党委副书记,并先后担任镇长和党委书记。
1998年4月至2003年11月,他转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003年12月至2004年6月,黄永忠担任县人事局局长。
接下来的阶段,他兼任县人事局局长和编办主任,直至2005年11月。
2005年11月至2009年12月,他在县委组织部担任副部长,同时继续兼任人事局局长和编办主任。
2010年1月,黄永忠的职务进一步提升,他成为了金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他的分工包括工业、交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环境保护、电力、质量技术监督、金融、保险等多个领域的工作,并负责联系工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