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投诉医院的电话

沈阳投诉医院医疗事故去哪里投诉?电话是多少?打12315说不归他们管,打卫生局说是管食品卫生投诉

第1个回答  2013-03-12
你应当向沈阳医院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追问

电话能投诉不

第2个回答  2013-03-12
在沈阳,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途径有三条:
  (一)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并签订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协议书中的规定。
  (二)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人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移交全医学组织鉴定;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
  (三)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找卫生局 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 但他们一般不管别的事情

可能负责投诉的部门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24-86589609024-86589619 全市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事故举报、投诉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82510401;举报地址:和平区总站路119号,兴华会馆五楼;

更多问题可以搜 卖呆儿网
第3个回答  2013-03-12
楼主你好,去民心网,或拨打96123 ,
第4个回答  2013-03-12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今年第二批申请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和今年新申请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名单。此次新申请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共有184家,新申请定点医疗机构的共有98所。相关部门表示,经过对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查,上述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拟符合申报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条件。
  同时,沈阳市人保局还在其官方网站上对上述药房和医疗机构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社会各界如果发现定点药房违规售药、定点医院违规看病等情况,可以拨打举报电话,取消它们的定点资格。
定点药店投诉、举报电话:024-22899337
  定点医疗机构投诉、举报电话:024-22899520追问

电话打了,不是

追答

到辽宁日报网站去查询,我这个也是搜索出来的结果。

参考资料: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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