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溥仪在东京国际军事法庭作证的问题

溥仪在法庭上作为证人时间是最长的他到底对这次审判起到了什么作用?最终他回国又受到了什么审判?

第1个回答  2013-01-17
二战后,溥仪被定性为战犯。

在二战之后本应该成为日本头号战犯的天皇,因为苏联日益强大,东西方冷战的铁幕也逐渐拉开,一个稳定的日本成为遏制苏联重要的砝码。所以在日本人心目当中具有无限崇高地位的裕仁天皇,在美国的首肯下是予以保留了,所以溥仪在法庭上意图揭发天皇罪行,这个行为当然不能获得批准,他马上被终止了作证,溥仪虽不知道这幕后的原委,但他还是长出了一口气,又被送回了苏联。
在苏联赤塔和伯力的收容所被监禁了五年。1946年8月曾返回东京,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作证。1950年8月初被押解回国,中国政府依据《波茨坦公告》,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远东军事法庭,有关处理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争罪犯的规定审判溥仪,溥仪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学习、改造,受到了约十年的“革命教育”与“思想改造”。
1959年12月4日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的特赦令说:“该犯关押已经满十年。在关押期间,经过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已经有确实改恶从善的表现,符合特赦令第一条的规定,予以释放。”从此,溥仪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