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工厂上班,是面试员工进厂的,后来我分配的部门是文员,领导说三个月适用期后加200津贴,评估表格早就交了,可半年过去了现在都没有加上,签合同时候我也没有仔细看,像这种情况属于不符合劳动法嘛?
那像这种情况我怎么样维护自己应得的薪资权利呢?我手里没有一份!
厂里倒是有一部分人,也是我这种情况来的,可能是怕事就都没有去说!
追答你这企业正规么?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的。问人事部同事,我也刚上班,之前好多不懂的,也被压榨了半年,但是既然想干,只能承受,但要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人事部会很愿意给你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