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首付我们付,房产证由于贷款问题,只能写婆婆名字,按揭我们还,如何来保障我的权益?

我是新上海人,老公上海本地人,现在婚后2年育有一子,夫妻感情很好,婚后我们两人经济一直各自存款,使用一起使,现准备买房,首付70万,我存了30万,婆婆答应给30万,我俩又一起借了10万,原本打算我俩买的房,可由于信用卡各有一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逾期长时间未还均无法贷款,故以婆婆名义贷款买房,贷款我们来还,房产证还没下来这个房子在法律上属于我们吗?什么时候怎么样过给我们(费用最少)?现在房产证只能到时写婆婆名字,我老公独生子,以后的问题不好讲,我应该做什么来保障我母子的权益?谢谢

1 如果你老公同意,可以写上你父母的名字。房产证上有共有人一项。
2 可以让你婆婆写一份无偿合同,“赠予某处住房一套给某某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合同签字后生效,生效后该房还未还清的贷款有受赠人承担,在能过户的条件下,赠予人协助办理过户。“
3 贷款下来,房子交付使用后,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办好后可以有你保管。追问

你好,上面的1,2,3是几种选择?还是1是一种,2,3是一种?无偿合同有标准格式吗?其中3提到的办理的房产证能改成我们的名字吗?非常感谢!

追答

一 ,1、2、3都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任2项或3项同事使用,但效果有点差别,要看会不会影响你们的夫妻关系。
二,第三条最易办到,且不影响和气,另2条都会影响你在老公心里的形象。
三,如果你们关系好,他又是独子,其实没什么顾忌的。
四,由于你俩存款时分开的,还有个影响较小的办法是:和老公写个君子协议,“某房暂将证件办在婆婆名下,其购房的首付和贷款有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所有权属夫妻共有。。。“这样不涉及婆婆。
五,一般不良记录是有时效的,如果近期可以撤销,就等撤销了在买房,这样较好。
六,老公可能有点狡猾,在法律上:你的30万和借的1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婆婆的30万,是其实是他的,如果现在离婚(对不起,比方),他得30-10/2+40/2=45万,你得40/2-10/2=15万。
且婆婆的30万可能就是他的存款,只是以婆婆的名义拿出来,一方面这钱永远与你无关,另一方面婆婆有理由和你们同住,同时也可以让你对婆婆的态度更好、更孝顺。(但愿是笔者多想了,祝你幸福!)
哦,第3条提到的:如果能写你的名字,就不用写你婆婆的名字了。既然只能用婆婆的名字,就要等你们的不良记录取消后,且把贷款还清后才能改名(过户),还要写上你们夫妻二人的名字。

追问

谢谢你的耐心回答
1、"四"中提到的君子协议有标准格式吗?只要他写就可以吗?是否有法律效益?需要公正吗?
2、现在老公答应在五年之后把他跟我的名字加上去。本来就是外地人,就想在上海有个自己的家,好不容易可以买了却出现这样事情,只是心里着实委屈。

追答

不客气,每天这是就来逛逛的。
“四”应该有法律效益,在某个特殊时候。你也可以把你交钱的银行记录保留好,作为备用。
五年会发生多少事情?如果你们好,什么都没有。
五年办好不是他说了算的,前面讲过的,等你们的不良记录取消后,且把贷款还清后才能改名(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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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7
你好,我和你遇到一样的问题,你之后是怎么处理的,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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