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老板说辞工,老板不同意还说不给我结工资,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10-06
如果你有说走不可的理由的话,有这么两个选择,一是不要工资直接走人,第二个就是按照合同办事,是不是你有没有提前提前给老板说要辞职就是完全的按照合同走?实在不行就可以起诉,
第2个回答  2021-10-07
辞职是告知单位,单位如果到时不办理离职手续,你就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获得你应得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21-10-08
证据证据证据,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
首先辞职不是申请,而是告知,你可以以书面的形式,提交辞职信,这就是通知,然后老板答应不答应到了一个月你都可以离职。离职是比较容易的,难得是怎么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这个尽量好说好商量,如果不好商量,那就采取比较极端的手段了,你这个公司肯定不算很大吧,你可以收集各种证据,缴税等等方面,只要能拿来举报的都可以收集一下,然后就是你在职的各种证据,例如考勤表等等,证据收集全了,你就可以跟老板谈一谈,好聚好散的事情,没有必要搞得那么紧张,好说好商量,如果谈不拢,可以提一提劳动仲裁,如果老板态度很强硬,那可以劳动仲裁,提交考勤表辞职信等证据。
第4个回答  2021-10-06
你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只需要按照上述规定,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离职通知)书面递交(试用期内无书面要求)给老板就可以了。老板收到通知就生效,30天后你就可以离职了。如老板不给你结算工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你。
第5个回答  2021-10-06
这种情况当然是找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