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很遗憾,这方面似乎没有具体法条。体育竞技的暴力伤害问题,在法学上也是个难题,中国这方面立法相对落后。
2、体育竞技中的暴力伤害,迄今为止从未有过追究刑事责任的判例(哪怕受害人认为致害人存在恶意致残、恶意伤害的主观动机,比如足球比赛中铲球把别人腿铲断了之类)。
3、虽未有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例,但是民事赔偿还是有的,不过通常索赔对象不是致害人。而是通过工伤等办法处理。
4、上述仅适用于合法组织的比赛和活动,打黑拳的显然不在这个讨论范围内。
我知道lz为什么问这个问题,我只想告诉你:
1、你如果企图在跟人“决斗”的时候把对方打死打残,恭喜你,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是逃不了的。
2、你如果希望你能逃过法律制裁,那你需要让你和对手处在一场合法的散打、拳击竞技当中(这个极困难)。那么:
2.1、你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把对方打死了,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恭喜你,你的目的达到了,这属于意外事件,你不承担刑事责任。
2.2、对方明明打不过你,你远远超出竞技要求、严重违反规则、不顾裁判制止,发疯一样把对方打死了,恭喜你,你可能成为全国首例因在体育竞技中的恶意伤害而被判刑的人。
追问为什么没有法条!!这明明是一种过失致人死亡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追答真不应该回答这个问题,你随意吧。
追问傻比,,,不懂得别回答,写的很清楚
追答这素质、这智商、这阅读理解能力……无敌了。
追问你懂个鸡巴,,,,滚滚滚滚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