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1-30
1、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保存好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据材料
2、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共计1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可以要求公司补缴2012年11月份之前社保
4、工资应按月发放,无故克扣工资是不及时支付足额劳动报酬的行为,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经济补偿
建议:就你的情况,公司损害了你的权益,可以随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新项目,最好同公司商量,要么补签劳动合同补工资,要么办理好工作交接,让公司给你办理辞职,若难以解决,考虑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3-01-30
你参照你同级别的员工的劳务合同中规定的关于辞职的相关要求提出辞职就行了
你在那个单位上班是事实存在的 不用担心没签合同 如果无故拖欠你工资你可以劳动局要求维权
把你日常工作的材料啊 能证明的工作时间的 工作过程的 材料留好
第3个回答 2013-01-30
本来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已经违法了,你随时都可以辞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他还要赔很多
第4个回答 2013-01-30
你可以辞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
第5个回答 2013-01-30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我的回答能令你满意并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