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华宁县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3-07
云南省华宁县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告
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经县增人计划领导小组批准,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医疗卫生系统11人,其他事业单位5人,共16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学历、专业等条件要求,详见《华宁县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
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外的华宁县户籍或生源,全日制普通中等和高等院校培养的并轨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可以参加报名。其中:1、报考华宁县水利局勘测设计队野外勘测巡护岗位的不限户籍。2、报考县人民医院西医临床、病理检验岗位,华宁县疾控中心乡村传染病防治岗位,青龙中心卫生院影像岗位、检验岗位的不限户籍。3、报考通红甸乡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医疗岗位的不限户籍。4、报考华宁县水利局工程管理站工程管理岗位的学历放宽为国民教育学历。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具备招聘职位所需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招聘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四)符合招聘职位规定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原则、程序、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2011年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它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7日至9月9日(三天)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华宁县人才市场(原水利局办公楼二楼)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证明》、《全国普通高校大中专毕业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失业证》、《解除合同证明》、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国企单位职工人员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证书(证件、证明)材料需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二)招聘办法
1、本次招聘按所公布的需求数分岗位报考,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才能报名。
2、岗位数与报名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组织招聘,不足比例岗位的不开考(紧缺岗位除外),紧缺岗位是:县医院西医临床、病理检验岗位,县疾控中心乡村传染病防治岗位,县青龙中心卫生院影像岗位,紧缺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可组织笔试。
3、招考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招聘笔试总分为15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
先进行笔试闭卷考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于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计划录用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均进入面试);对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即紧缺岗位),采取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的60%)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均进入面试),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岗位取消。
面试的内容以考核综合实际应用能力为主。其中:报考卫生医疗专业岗位的面试采取问答与专业实际操作相结合形式;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统一为结构化形式。最终以笔试总分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择优拟聘人员组织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所缺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笔试考试的内容按岗位需要来确定。详见《华宁县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三)考试安排
1、笔试。拟定于9月15日统一组织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9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发准考证。
2、面试。拟定于9月21日统一组织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9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发面试通知。
(四)体检。拟定于9月26日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新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核标准参照玉人事发[2003]40号文件《关于印发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录取程序的通知》执行。若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所缺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依次再递补。
五、收费
根据玉发改收费(2008)597号文件规定,本着以支定收的原则,本次招聘人员收取每人报名费50元/科,进入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50元/人,对持有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六、其它相关规定
1、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在发出报名、领证、考试、考察、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聘资格。
2、凡已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故不到单位报到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3、录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一年。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经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若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即取消录用资格。
6、整个招考过程由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监督,邀请人大、政协等相关人员参与。
七、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7-5017834。

附:《华宁县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特此公告

查 询 网 址:
1、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2、输入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入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公开信息。
3、http://www.huaning.gov.cn
4、咨询电话:0877-5017834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2011年医疗卫生、县级乡镇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