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是男女朋友,B骗A和前男友C分手了,,事实上没有分,B发了A将近一万块钱,,最近B和C结婚了,A可不可以告B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3-05
不可以,法律并为规定一个人不能同时交多个男女朋友,所以你说的这种情况不属于违法行为,只能属于不道德行为,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由向对方索取金钱而未履行结婚的,可以以诈骗罪论;但就你案例指出是B欺骗了A,隐瞒了交往事实,而B又发给A一万块钱,所以B构不成诈骗罪,因此A不可以告B
第2个回答  2013-03-05
据本人所知,恋爱为双方自由恋爱,双方为此支出的钱财应属于认定为赠与,既然已经支付给对方应当认为已经生效,要告他法律上似乎没有相关依据啊
第3个回答  2013-03-05
王八蛋吗不是。通过法律途径,钱绝对要全数退还的,如果不涉及到钱,也就是感情欺骗,道德上的问题,不触犯法律,但是现在涉及到钱了,那就有诈骗嫌疑。追问

A原本也没有想过要告B,B上月初六结的婚,初五都还在和A聊天,因为是情人节,B还发了个很肉麻的短信给A,都没有说要结婚的事,之后就一直电话什么的都不接不回,直到昨天,A无意中在B的空间看到别人对B的新婚祝福,才知道B结婚的事,因为两个人不是在一个地方,就在年前,B说看中一件衣服,可是价钱贵,就跟A开口了,就这样年前累积起来就用了A很多钱,这样比骗子更可恶,还算不上欺诈吗?

追答

欺诈,是看花钱的前提是基于什么,如果是因为是情侣才花钱,那就涉及欺诈,但这事只能走法律程序才会认定。找110可不管用哦。所以其实基本上这事就是被骗者认倒霉了。想告也可以。呵呵。看被骗人的意愿了。

追问

A的意愿是非常的不愿走这步棋,也不是非得拿回钱,只是觉得这B的态度太那个了点,其实只要B愿意向A认真道个谦,一切都不会这么复杂,毕竟感情是勉强不来的嘛。A觉得自己这么做伤人伤己。或许是私心作祟,有些报复的意味,A要真告了B,官司A不一定赢,A孑然一身到没什么好顾忌的,可必定会影响B的生活,这也是A 不愿意看到的,怎样才能和平解决这事呢?哪位朋友有好的建议,请教教A吧!

追答

感情其实就是你想着它,它就有,你不想它,它就没有,刚发生这事,也许你会觉得心里过不去,我的建议是,过去就过去吧,时间能淡化一切,多大的爱和恨,都会成为过去的,就算要到一个道歉,你的心也未必会死。何必自欺欺人呢,是吧,其实就是丢了自己喜欢的人,再找下一个喜欢的人就是了,把问题想的简单点,对自己没坏处。放手吧。

第4个回答  2013-03-05
还不至于告吧,但可以把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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