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峰镇的扩权强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2010年8月5日 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东海县安峰镇进入江苏20个“强镇扩权”试点镇之一。
2012年10月30日 东海县决定将部分原属县级机关部门行使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安峰镇,涉及第一批权限下放的县级机关部门: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委、经信局、林业局、安监局、环保局、农工办、人口和计生委、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规划局、房管局、工商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
2013年10月31日 东海县赋予安峰镇第二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一)区域:安峰镇。(二)涉及第二批权限下放的县级机关部门:县城管局、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