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离婚,男方给女方及娃的红包和转账记录能全部要回来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25
在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或者日常的消费支出应当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系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
而大额财物的赠与行为,往往是当事人一方基于结婚为目的的一种赠与,其赠与行为可以视为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生有小孩,男女双方必须对同居生的孩子承担抚养和教育义务。
同居期间如果财产混同的,按照共同财产处理。转款能否要回需要根据转款的性质确定,如果是以赠与为目的的转款,并标准有“520”“1314”等表白性质的,无法要求退回,如果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可以要求退回。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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