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原件在别人手里,怎么办???

2004年因欠熟人钱,被对方恶意抢去,当时不敢报警(因为没有钱还),,2010----今我一直找债主还钱,却找不到对方本人,无耐之下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手续,证件居然在房管局工作人员手中,工作人员说我的房产证不能办理遗失手续,说什么我的房产证存在争议,现在我该怎么办?????
有请专业人士解答,万分感谢!!

第1个回答  2013-04-16
房产证存在争议?你说的不明白,是被人拿去抵押了?还是有协议归债主了?追问

我不是说过,房产证是被债主强行拿走的,,哪里会存在什么抵押或者是协议

第2个回答  2019-10-07
到房产公司备一下案,防止意外发生,因为房产证、身份证都在人家手里,到时弄个委托书就麻烦了。
第3个回答  2013-04-16
要回来,或者再办一张!!
第4个回答  2022-07-19
房产证放在别人手上没有任何风险。
房产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凭证。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
无论是抵押还是买卖,只有房屋所有权人签字同意才能完成。房产证即使被扣押在别人手里,所有权人也可以重新申请补发一本房产证。
第5个回答  2018-01-05
既然房产证是你本人的,房管局工作人员扣你房产证的依据是什么?有何争议,应该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