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证为什么不能跨省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8
血证是不能全国通用的。如果是在外省参加无偿献血的,在本地参加无偿献血时,建议更换一个本地的《无偿献血证》。一般无偿献血者在进行无偿献血后都会持有当地血站颁发的《无偿献血证》。这个证只能记录无偿献血者3次献血情况。如果记录已满,不管在哪儿都需要进行更换。献血证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发给无偿献血者的荣誉证书,上面记录着献血者的姓名、出生日期、血型、献血时间、地点、献血量、献血者签字等信息,内共八个页面;内第一页贴着献血编号条形码,第二页为使用说明,第三页填写献血者个人信息。四至五页为献血记录,并加盖血站采血专用章。此证书本来是一简简单单的公民献爱心的记录和凭证。主要用途:
1、医疗用血后的血费报销。无偿献血证是奉献爱心的证明,是健康的储蓄,一个献血证相当于1200元人民币,献血1000毫升以下时,自己可以三倍报销医疗用血;献血1000毫升以上时,本人可无限量用血。父母、子女和配偶可以报销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费用。
2、用血紧张时优先用血的凭证。
3、到外地就医时用血享受当地用血待遇的凭证。
4、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法律依据:《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和本居民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献血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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