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关单位工作15年,一直没有办养老保险,提出劳动仲裁,结果被辞退,如何补偿?

如题所述

你的性质属于非法被辞退。补偿应该按照最高年限计算,就是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另外按照非法辞退,应该另外支付你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12个月可以看做是赔偿。

你被辞退后,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一个月的工作交接时间,早让你走,也必须支付一个月工资(自你收到书面辞退通知开始计算)。

养老保险没有购买,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如果没办法补缴(看地方规定,有的机关单位不用买社保,有的地方规定不能补缴),你可以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至于多少算是合理的,你可以自己测算。如果你很快到了退休年龄,无法购买够最低年限的社保(一般是15年),看看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够15年,能够补缴的这笔费用要全部让单位承担。不能补缴的,你可以要求单位在你退休后开始按月支付你退休金或者现在一次性算清楚。

建议你最好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社保局咨询清楚,有条件的话请个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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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8
你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2012-12-15
单位因为员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寻求法律帮助而被辞退的话,那明显是违法的,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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