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以及晋人社厅发【2011】6...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1
山西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的《省级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旨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的意见》的精神,规范省级创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创业环境的优化,激励自主创业。
该办法明确了省级创业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和管理监督机制。省级创业资金将用于创业培训师资的培养、创业项目的征集与推广、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服务、创业实体场地租赁费的补贴以及相关工作经费等。
具体资金申请及支付管理方面,办法规定了创业培训师资培训补贴、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创业实体场地租赁费补贴和相关工作经费的申请流程和支付方式。各项补贴都将通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后,采取直接支付方式拨付给相关机构或个人。
此外,办法还强调了省级创业资金的管理与监督,要求财政和人社部门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对于违规使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山西省旨在打造一个更加有利于创业的环境,支持各类劳动者的创业活动,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