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农贸市场的经营与管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1
徐州市市区的农贸市场经营与管理规定在第四章中详细阐述了各方的权利和责任。首先,经营管理者与场内经营者需签订合同,明确经营内容、秩序、费用、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责任,以及违约处理方式。

管理者需承担多项职责,包括制定并执行治安、消防、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监管、消费纠纷处理以及市场信用监管等制度。他们需确保市场准入制度的执行,监督农副产品的安全,提供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并维护市场设施的完好。对于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相关部门。

场内经营者则需依法办理相关证件,明码标价,遵循准入制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提供购物凭证,使用合格计量器具,并确保不销售禁止产品。他们还需遵守市场管理制度,保障交易公正公平。

市场活动禁止的行为包括欺行霸市、价格欺诈等,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零售为主的市场应为农民自产农产品提供专用区域,具体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制定。消费者在市场购买产品时,如权益受损,可依据相关法律寻求赔偿。

商务、工商等部门需公开监管信息,定期巡查、检验市场,并公示监管结果。同时,市场参与者有权拒绝违法收费和摊派。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公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