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令,科,比四种法律形式之间的互补关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11-24
可以互补。
第2个回答  2012-11-25
两汉时期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律、令、科、比四种。
1、律是汉朝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形式,既包括以《九章律》为核心的成文法典,也包括《越宫律》、《傍章律》、《朝律》以及《左官律》、《酎金律》、《上计律》、《田租税律》等各方面的单行法律。
2、令是皇帝发布的诏令,也是汉朝的一种重要法律形式。其内容相当广泛,是处理各项国家事务和解决具体纠纷的重要依据。由于令是皇帝直接发布的命令,因而法律效力最高,往往可以取代律。
3、科是律以外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种单行禁条,也称“事条”或“科条”。如武帝时有《重首匿之科》,东汉也颁布大量种类繁多的科条。
4、比又称“决事比”,是指律无正条规定时,比照相近律令条文或同类判例处断,相当于秦律中的“廷行事”。汉高祖七年诏规定:“廷尉所不能决,谨具为奏,傅所当比律令以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