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和我爸住在一起,二伯很早就分家了,2004年我们双方经过同意购买大伯的一件房子,

当时双方签订合同,1.3万元买了大伯的房子。还有公正处的证明,但是现在我要求过户,当地国土必须要我们村委会的公章和证明。但是每次去办理的时候,他们总是不愿意办,而且还推三推四的。此时我该怎么办,或者说有不有什么机构能帮助我们督促村委会的办理。现在大伯的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证都在我们这里。我的QQ307699080 有问题请教,最好是很懂的加我QQ 3QQ

第1个回答  2012-11-27
不是他们推三推四,而是农村房子办不了过户手续。——土地是集体的,你大伯有什么权利卖万集体的土地(包括有使用权的宅基地)。如果你也是该村社的人(户口在此),你可先申请将宅基地批准书更改成你的。
千万不能卖农村房子,办不了手续。(北京画家村的例子:一大群画家买了北京原郊区的民房,原来几十万一橦,过了约十来年,上涨到约1000万一橦。村民反悔,不卖了,整到法院,法院以买卖不合法为由,判决画家全退出。原因就是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的,只有村委和国家能收回,其它无流转可能)追问

有几个问题,
1, 因为我们这里的房子可能要拆迁,如果我办不了户口,我的协议是否有效?
2,如果真的办不了户口,那该怎么办?这个房子是否就默认了所有权归我们?
3,我们有咨询律师,律师的意思说我们的合同和公证处的证明还是有效的。

追答

只能是房屋的买卖有效,你在那里住是没有一点关系的,但如果在拆迁或重建什么的,就只能以你大伯的名义去办理。如果你大伯是通情达理的,该房的拆迁所得利益可以让你得。
从亲情上来讲,如果所得利益大的话,你们可以商量一个利益分配方案。关键就是现在的主动权在你大伯手里。要看他的意思了。另外,拆迁补偿是针对你大伯的,除非他向村里说明情况,主动放弃。

第2个回答  2012-11-28
从法律上来说,农村的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因为土地都是集体的,不是个人的,也就是说农村的房屋不是商品房。

但是从实际上来说,法律在农村没有那么强的效力。农民照样可以买卖房屋,村上都是默认的。但是你可以买他的房子建筑,至于过户好像就不行了,大家都不过户,默认是谁的房子而已。像这样的情况,村委会当然是不原意半,推三推四了,要是我我也推,因为没权利,房子不是他们盖的,他们决定不了谁谁谁。

问题在于你手里的房屋买卖合同和公证处证明。我很怀疑你在哪里办的公正处证明。你这个事情是在扯皮,当地国土局为什么要村委会的公章和证明呢?这个手续有必要吗?你最好是从当地国土局入手,打听下为什么需要这个,村委会是否有义务和权利开这个,如果不开,是否要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