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3月应聘到一家用人单位,在年中7月份左右,因为上司排到另一地方工作了几次(类似出差,一次去2-3天),由于是上司安排,本人无法拒绝。但今天接到公司老大的电话,说我作为公司正式职员,去另外一地方做私人工作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不知情),遭到公司开除,并未给我发11月工资(我们是压了一个月工资)。请问,我未和公司签订任何工作劳动合同,也未得到用人单位的五险一金,压了一个月工资,11月份工资也没给我发,我能有什么理由找公司要回压的工资和我11月份的工资。或者说我本来就得不到那2份工资?我能得到什么赔偿?我自己有不对的,请问我们公司有不对的地方么?还有未签订合同赔偿是什么????求各位网络法律达人解惑。谢谢了。。。仔细分析一下,我在线,可以补充你们不知道的问题。再次感谢,感谢。
我有每个月公司打到银行卡上的工资,然后有简历那些在公司,只有这些···
追答你这张工资卡,是公司让你自己去银行办的,还是公司发给你的。如果是公司帮你的办的话,就更好确定是工资卡了。像你这样的情况,最好是先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一下,然后根据他们的指导来做。早咨询早解决,好像也有时效问题的,别过了时效,就不好处理了。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是我上司,是上司自己搞的点私人活路,但是我开始不知道,中途知道了,然后还是去那边做了一段时间。我主要想问的不是其他什么,主要能拿到压我一个月工资和11月的工资就好了,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拿到。
追答如果只想要回这两个月工资的话,你可以用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作为交换啊.只要你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社保他们是必须给你办理的,除非你不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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