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个人档案出现了问题。由于归国工作,所以申请从当初退学的大学把个人档案转去人才中心。结果一个月后档案被以"完全没有大学期间资料"的理由给退了回去。打电话去学校,被告之像我这样中途退学出国的人不开据成绩单,最多给开个离校证明,而且还不能予以保证。至于入学通知则说我当初办出国应该领走过入学通知,但时隔8年,我完全不记得是否有将入学通知拿出来过。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如果进行补档的话,最起码应该有哪些大学期间的资料应该被收录呢?或者说有没有一个国家规定,对于个人档案中高校期间资料的约束呢?这个“资料缺损”的责任谁负?
先感谢防火墙mm地回答。不过像我这种读了3年中途主动退学出国的情况,学院所谓不开据成绩证明的规矩是否合理,是否有违国家规定。还是说高校档案内容完全由学校说了算?难道我这三年的人生就空白了?期待新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