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的不同形式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7

5.1 句号、问号、叹号、顿号、分号和冒号放在字下偏右。
5.2 破折号、省略号、连接号和间隔号放在字下居中。
5.3 引号改用双引号“『』”和单引号“「」”。
5.4 着重号标在字的右侧,专名号和浪线式书名号标在字的左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