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适应症做不做三期?中药6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6-22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附件四: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的有关规定,中药6类增加适应症的临床研究应分以下几种情况: 增加药品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其药理毒理研究和临床研究应当按照下列进行: (1)增加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需延长用药周期或者增加剂量者,临床研究应当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和随机对照试验,试验组病例数不少于300例; (2)增加新的适应症,国外已有同品种获准使用此适应症者,并须进行至少6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3)增加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国内已有同品种获准使用此适应症者,须进行至少6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或者进行以获准使用此适应症的同品种为对照的生物等效性试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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