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体裁的文学体裁的分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8
1. 文学体裁的分类
文学体裁可以根据塑造形象的不同方式划分为叙事类、抒情类和戏剧类。这种分类法由亚里士多德提出,并被贺拉斯、波瓦洛和别林斯基等西欧文学评论家所继承。叙事类作品通过事件描述来刻画人物性格,包括叙事诗、小说、寓言等。抒情类作品通过作者抒发情感来反映现实,包括抒情诗和抒情散文等。戏剧类作品通过人物行动来表现性格,包括悲剧、喜剧、正剧等。
2. 文学体裁的进一步分类
在“三分法”的基础上,我国文学体裁的分类发展为“四分法”,即诗歌、小说、散文、戏剧文学。这种分类法在我国文学史上较为普遍,特别是在“五四”运动以后,新诗歌、新小说、新剧本以及散文小品的创作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3. 文学体裁分类的相对性
文学体裁的分类并非固定不变,它们随着文学创作实践经验的丰富发展而不断地发展。某些文学体裁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会吸收其他文学体裁的特点,如散文诗和诗剧等。此外,由于对某些体裁的内涵解释不一,具体作品的归类可能会有些困难。因此,文学体裁的分类只能是大体的,而不是绝对的。
4. “三分法”与“四分法”的优缺点
“三分法”根据塑造形象、反映生活的不同方法来分类,具有相当强的概括力。但是,它忽视了各类体裁的文学作品在体制、结构、语言等其他方面的特点,把一些基本特点相同的文学体裁分割开来了。相比之下,“四分法”不仅注意到塑造形象的不同方式,而且也注意到体制上的差别,比较符合我国的传统习惯。同时,“四分法”将小说独立划分为一大类,符合文学创作的实际情况。散文作为一种灵活的体裁,在我国文学发展历史中有着光辉的传统和丰富的遗产,将散文列为独立的一类,有利于批判地继承我国文学的优秀传统,繁荣社会主义的文学创作。因此,在本书中,我们采用了“四分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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