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党员档案一要跟着工作走的。不可以把人事档案保存在自己家里,以后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职称没有办法评定;你的身份不能转变就不能被聘为干部;你的工龄会受到影响。
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党员档案的转移应该这样处理:
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扩展资料:
党员档案材料清单
一、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应包含:
1、 入党申请书1份;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1本;
3、思想汇报。
二、预备党员档案材料除以上资料外,还应包含:
1、个人政治审查的情况报告1份;
2、直系亲属证明材料各1份;
3、 本人自传1份;
4、 思想汇报;
5、《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本。
三、正式党员档案材料除以上资料外,还应包含:
1、 转正申请书1份;
2、《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组织关系转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