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庭元的人物简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陈庭元(1925—2007),江苏省建湖县近湖镇人,1925年12月出生贫苦农民家庭。
1932年至1942年在江苏省建湖县私塾读书。1943年至1945年在家乡建湖县近湖乡务农,期间先后任江苏建湖县镇南乡财粮主任、青年主任(不脱产)。194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时正式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1月至1955年2月,先后在江苏省建湖县建湖区、安徽省肥东县委组织部、滁县地委组织部工作;1955年3月至1977年12月任滁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滁县地区农业局局长、生产指挥组组长、农办副主任兼农业局党委书记[中间的历史都被抹掉了吗?]。
1977年12月至1981年3月,陈庭元任凤阳县委书记、滁县地委常委;1981年3月至1986年4月任滁县地委副书记兼凤阳县委第一书记、行署专员。
其间,积极推行时任安徽省委书记万里倡导的农业“大包干到组”责任制,并直接支持、保护、推进该县梨园公社小岗村20户农民秘密分田单干搞“大包干”的改革,结束了凤阳人民600年来的讨饭历史,在全国农村引起强烈反响,揭开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万里称赞道:“朱元璋没有解决凤阳吃饭问题,大包干解决了,这是了不起的事情,将来在县志上要重重地写上一笔!”
1986年4月起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庭元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安徽省第四次、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安徽省第三届、第六届、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安徽省第六届、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2007年3月3日,陈庭元同志在合肥去世,享年82岁。